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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血腥玛丽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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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说中,古代匈牙利名门的巴托利家族出了一位遗臭万年的女吸血鬼,她的名字叫爱尔榭贝特·巴托利。这位出身高贵的女性贵族拥有数不尽的财富和瑰丽妖冶的容貌,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英俊男子何止千百。但她并不满足于此,丈夫常年不在家让她倍感空虚,同时家传的精神疾病让她痛苦不堪。最终在管家和巫师的怂恿下这位美丽富有的贵妇渐渐尝到了血腥味所带来的刺激和快乐,直到她被处死之前已经虐杀了几百位处女,并用所取的处子之血沐浴,永葆青春……

    “你们说是不是现在又开始流行那种看起来要死不活的亚文化了?”沈晋对电视扬了扬下巴,电视上正在播一档音乐节目,灯光昏暗、浓烟四起的舞台上在卖力演出的是五个年纪轻轻的女生。她们的脸被涂得煞白,一双嘴唇倒是染得殷红,穿的衣服说不上是什么风格,但给人的感觉分外颓废。

    “沈队你凹凸了!那是上个月刚刚出道的内地女团,叫“BLESS”,她们现在跳的是出道曲《vampire》,主题就是吸血鬼。虽然才出道一个月,她们的FAN CLUB注册人数就已经超过二十万了,很有前途的哦。”林尧说得头头是道,顺带还鄙视了一下快跟不上时代的沈队长。他对着网页搜索栏敲了几个字进去,很快就出现了一大串搜索结果,“你们看,‘中国第一美少女团体’,‘史上最萌女生团’,网上评论一面倒的都是夸赞。”

    沈晋凑过去瞄了几眼,果然是好评一片。

    “林尧,你该不会是粉吧?”丁灵凌捧着咖啡坐过来笑眯眯地说。

    林尧眼珠子滴溜溜地转,干笑一声:“嘿嘿,每个宅男心里都有无数女神嘛……”

    沈晋瞥了他一眼,好心道:“已婚人士可得收敛点,别惹你家小兑不高兴。”

    林尧狡黠一笑,道:“没关系没关系,我家小兑也是粉,她们昨天去上河广场签售,我和小兑两个一起排了两个小时的队才签上。”说罢,他献宝似的从抽屉里掏出一张专辑,像对待珍宝般爱怜地抚摸。

    沈晋扶额:“粉思的世界是我们凡人不能理解的。”

    丁灵凌眼中精光一闪,立马去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准备码一篇关于追星与夫妻关系的论文。

    冷清风见他们讨论得这么热乎,也偏过头看了一眼屏幕:“嘶——这脸上一个个妆化得跟鬼似的,你确定等她们卸了妆你能认得出来?”冷清风这话绝对不是夸张,BLESS新专辑宣传海报上的造型个个都是烟熏加红唇厚粉,在他看来全都长得一模一样,哪有半点个人特色。

    “唉,冷队你肿么也这么老气横秋。”林尧伸出一根指头左右摇了摇,一脸不赞同。

    头一次被人说“老”了的冷清风一脸黑线,沈晋忍不住手贱上去捏了捏,很快被他反过来在腰上吃了好大一口豆腐。

    “林尧同志,讲话前先把舌头捋直了,否则我会有一种把你按到解剖台上的冲动。”楚侨幽幽地说。

    “黑化黑灰化肥灰会挥发发灰黑讳为黑灰花会回飞;灰化灰黑化肥会会挥发发黑灰为讳飞花回化为灰。”林尧一口气念完一大串绕口令,不带打结的,用事实证明了自己舌头的曲线。

    冷清风看了眼沈晋,沈晋望了望天花板。这一没案子队里的这群活宝就又开始贫了。

    楚侨对着林尧皮笑肉不笑了一下,手如疾风一举把林尧手里摸着的专辑给捏手里了。

    “哎——!您老忍住……别小郑同志一不在身边你就上火,殃及了池鱼可不好。”林尧心惊肉跳地看着楚侨两指夹着的专辑,那角度岌岌可危。那可是BLESS全员签了名的专辑啊!他心里除了方兑排名第二的宝贝!就连保护专辑封面的塑料纸他都舍不得拆呢!

    楚侨一挑眉,呀嗬,这小子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家小枫上个星期接到他师父的电话,要他回帝都一趟,也没说归期。问他是什么事情也推说他听了也不懂,可把他郁闷坏了。

    “铃铛,这个女的长得跟你七分像啊。”楚侨指着那张海报上其中一个女生对丁灵凌说。

    丁灵凌凑过去盯着那个女生上看下看横看竖看,无论从哪个角度都看不出那女生哪里跟自己像了。确切的说,她是看不出那个女生真实的长相是什么……

    “哎,还是楚侨牛逼。人家看人都不带看皮相的,直接看骨骼。铃铛,你大概是骨头长得像她。”沈晋托着下巴点点头。

    这话说完,众人抖了抖,楚*医就是个移动X光机,看人只看“内在”。

    打完了最后一个BOSS,冷队长舒爽地伸了个懒腰,把在手里握热了的掌机放下透凉。

    “反正现在天下太平,咱们不如集体出去冬游?”冷队长金口一开,群众们马上两眼放光。M.A.C内部的一句话可是“跟着冷队有肉吃,跟着沈队有酒喝,两位队长一搅基,有酒有肉过大年!”

    “咱们老这么出去晃,丁局会不会又要抓狂了?”沈晋这个副队长脑子里总算是还有局长大人的一星半点存在感。

    冷清风豪迈地说:“没事,反正咱们留在局里也没干什么正经事,还不如出去玩给局里省水电费。”

    众人恍然大悟,原来自家队长在这里等着呢。

    “既然是你提议的,那你说说想去哪里玩?”沈晋以为这是冷清风突发奇想,所以想先问问他的意见。因为不出所料的,这次旅行肯定是他掏腰包,总要尊重一下放血主人的意愿嘛。

    “我大哥在麓山半山腰开了个度假村,后天就开始试营业,咱们明天可以出发去玩玩。”冷清风早上接了他大哥一个电话,大哥在电话那头各种哄骗外加拐带,总算是把弟弟给说服了,顺带要求把弟媳妇也带过去给他仔细瞅瞅。

    冷清风的大哥叫冷凌峰,只比他大两岁,如果说可以用“狂暴邪魅酷叼拽”这个词来形容冷清风的话,他大哥就是“腹黑儒雅高帅富”,外加弟控一个。他大哥接管的是冷家的家族生意,具体是什么没人告诉过冷清风,他也懒得去问清楚,反正钱有大哥赚,他拿着给媳妇儿花就行了。

    前段时间他爸妈嚷着市内太吵,郊区又太荒凉没什么景致,所以大哥孝心大发,马上在麓山的半山腰上买下了一块地皮,建了一个什么主题公园,总之想法是创新的,前途是无量的,钞票肯定是滚滚来的,小白鼠他这个弟弟是必须当的。

    一听是冷家大哥投资的度假村不用细问就知道肯定很豪华,众人欢欢喜喜地收拾办公用品,准备响应老大的号召提前翘班回家收拾行李。

    “你……你确定要带这么多内裤?”沈晋颤抖着手指指了一下行李箱里目测不下三十条被叠得整整齐齐的内裤。

    在搬到沈晋家跟他同居之前,有洁癖的冷大队长的内裤一向是日抛型的,新的内裤从来不穿第二次。搬过来以后总算是在贤惠的(?)副大队长的感召下买了一台内衣洗衣机,还有N瓶杀菌剂,总算是让他改了这个毛病,为祖国省下了不少布料。

    冷清风高贵的头颅轻轻点了一下,算是坚持。

    沈晋哭笑不得,往箱子外掏内裤:“咱们哪有那么长的假,最多呆个四、五天,万一咱们市的变态没眼力劲挑在期间犯案,咱们说不定还得提前赶回来。”

    冷清风偏过脑袋思索了片刻,让步:“那就带二十九条吧。”

    他打的主意是趁着月黑风高、了无人烟、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山上环境趁机把沈晋给吃掉,这吃也要讲究技巧和情趣,这小裤裤就是首当其冲的一道情趣用品。他可在林尧拷贝给他的钙片里学了挺多,比如手撕小裤裤啊,用刀挑破啊,又或者用剪刀剪出几个小洞洞啊,哼哼……花样可以一样一样玩过去嘛。

    沈晋不知道冷清风这满脑子的黄色思想,看他的眉头时而皱起、时而舒展,时而又像是想到了什么好事似的轻笑了一声,总之一张俊脸的表情特别丰富,还以为他是在为这占地不少的内裤做最后的思想斗争,于是妥协道:“好吧好吧,你想带多少就带多少吧,反正我不负责洗。”

    冷清风满意地点点头,反正都破了洗了也没用,直接扔掉就可以了。

    第二天一早,沈晋抱着枕头睡得正香,被冷清风一通啃给闹醒了,一看闹钟,发现才五点,沈晋哀嚎了一声,翻了个身闷头继续睡。

    冷清风好笑地捏了捏他的耳朵,说:“宝贝儿,该起床啦。”

    沈晋气得太早会有低血糖的症状,他一副蔫蔫的口气回道:“这才五点!老纸要睡觉!”

    啾——

    冷清风拨开把沈晋“埋”起来的枕头,在他的脑门上选好了一个位置,响亮地亲了一口。

    “喂……”沈晋困得连造句都懒得造,又往下缩了缩,把脑袋藏进了被子里。

    别看沈晋平日里挺大老爷们的,一到了被窝里就跟小孩似的,特别是早上刚醒这会儿,可爱得让冷清风恨不得现在就把人活剥了吞掉。

    冷清风坚持不懈地往下扒开被子,把人的脑袋又扒拉出来一点。

    啾——

    又是一个响亮的啵儿。

    “冷……风……要……睡……”沈晋皱了皱眉头,努力再往下钻。冷清风笑眯眯地看着化身土拨鼠的情人,乐不可支。玩心大起,又继续玩扒被子探宝游戏。

    直到沈晋钻得下到不能再下,两脚都从床尾耷拉到地上,沈副队长那朵起床气的小火苗终于燃烧了。

    “冷清风!你想干嘛?!”

    “我想干你。”冷队长维持着他贵族优雅的姿势,一手托着尖小的下巴笑得一脸灿烂地回答。

    “……”沈晋只觉得自己现在很淡——无盐(言)!

    啾——

    冷清风又在沈晋脸上偷香了一个,拍拍手道:“快点起来吧,约好了七点在广场集合的,咱们开车去麓山,路上就要开三个小时,上山的路不好开,估计还要三个小时,算起来咱们到达度假村至少要下午一点。路上没什么好吃的,要等到了度假村才有野味吃,咱们早点去才不会饿肚子。”

    “哦……”睡眠和食物还是食物比较重要,沈副队长在早起混沌的脑袋里简单地做了一个比较,马上起床洗刷。

    作者有话要说:新案子开啦~!大家多多支持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