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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强买(两更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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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旭尧不动声色地想着,嘴角始终噙着一抹浅笑,笑得略显热络。

    接着,端木绮又带着杨旭尧给四房、五房的叔父婶母们也见了礼,再后面就轮到了小辈们。

    长房的端木纭和端木绯都穿了新作的夏裳,一个着海棠红,一个着玫粉色,眉目如画,尤其是年长的端木纭明艳夺目,只是这么静静地坐在那里,就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端木纭变得更美了!

    杨旭尧眼底闪过一抹惊艳之色,心里暗暗地发出惋惜的慨叹,耳边传来端木绮淡漠的声音:“夫君,这是我大姐姐和四妹妹。”

    端木绮也注意到了杨旭尧的异状,暗暗地揉着帕子。

    一旁的端木缘瞥到了这一幕,看着端木绮那憋屈的样子暗自冷笑。

    杨旭尧郑重其事地对着端木纭和端木绯作揖:“大姐姐,四妹妹。”

    新人走了半圈,就来到了三房的端木珝、端木缘和端木璟跟前,客套地行礼:“二哥哥,三妹妹……”

    端木缘心里对端木绮还恨着,只要一看到她,就想起露华阁的一幕幕,恨不得一巴掌抽到她脸上,可是她的父母不在京,外祖母、舅父舅母还有表哥他们都被抓进了东厂诏狱……如今的她就仿佛是一朵没有依靠的浮萍,任谁都可以拿捏她。

    万一祖父把她许给像杨家这样的人家……

    只是想想,端木缘就觉得可怕。

    端木缘眼角的余光看了看正在喝茶的端木宪一眼,正襟危坐,压下心头的恨意,规规矩矩地叫了声:“二姐夫。”

    认完亲后,小贺氏就令丫鬟摆了席,男人们在正厅,女人们就去了隔壁的偏厅入席。

    这一顿饭的气氛很是生硬,比一桌陌生人坐在一起还不如,起初四夫人任氏还想说几句调侃一下新嫁娘活络一下气氛,可是端木绮神情淡淡,端木缘还不时阴阳怪气地嘲讽几句,到后来任氏也不说话,女眷们皆是自顾自地吃东西。

    午膳后,新人就在未时告辞了,小贺氏依依不舍。

    其他人各归各院,端木绯挽着端木纭悠闲地走在一条九转十八弯的游廊中,她酒足饭饱,倦意就上来了,懒洋洋地打着哈欠。

    游廊外蝉鸣阵阵,高亢而不知疲惫。

    院子里不时可以看到举着长杆在粘蝉的下人,端木珩今秋要参加秋闱,小贺氏唯恐蝉鸣吵着他读书,每天都让下人在府中粘蝉。

    小八哥最喜欢看粘蝉了,经常追着这些长杆跑,还不时截胡。

    看着小八哥在半空中飞来飞去的身影,端木纭笑得眼睛都半眯了起来,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停下脚步道:“蓁蓁,昨天马场管事来禀说,马场里有一匹母马生了小马驹,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这段时间可说是最热的时候,平日里端木绯都宁可窝在湛清院里足不出户。

    一听到姐姐提起小马驹,端木绯的瞌睡虫顿时就飞走了,黑白分明的眼眸绽放出晨曦一般的光彩。

    “姐姐,我们去看小马驹吧!”

    她的声音甜糯,撒娇地看着端木纭。

    端木纭被妹妹这可爱的样子看得心都要化了,原本是打算明早再带她去的,想也不想地应了,吩咐紫藤去备马。

    于是乎,姐妹俩根本就没回湛清院,直接调头往仪门的方向去了。

    一盏茶后,姐妹俩就骑着霜纨和飞翩自一侧角门而出。

    自打去岁买下了栖霞马场后,马场一直都是端木纭在打点,这还是端木绯第二次去栖霞马场。

    马场的管事一听说两位姑娘来了,他立刻就赶来马场口相迎,“大姑娘,四姑娘,里边请。”管事是一个劲瘦的中年人,皮肤黝黑,脸上带着憨厚的微笑。

    端木绯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四周,马场已经和她上次来时很不一样了,干净,整洁,那些破旧的屋子和马厩都已经重新修整过了,风一吹,可以闻到风中带着青草和马儿的味道。

    马场的长工们忙忙碌碌,有的整理干草,有的在刷马,有的赶马……

    端木绯只是看着那些在栅栏里飞驰嬉戏的马儿,就觉得心情轻快了起来,她让人解开了飞翩和霜纨的马嚼子和马鞍,让它们在马场里自己玩去。

    飞翩乐坏了,立刻就像是从笼子里放出去的鸟儿般欢快地撒着蹄子跑了,霜纨不近不远地跟在它身后。

    “四姑娘,您这匹马真是好马!”管事当然是个懂马的,不由赞了一句。

    端木绯得意洋洋地笑了,“那是当然。有其父必有其女的,飞翩的爹那可是马王……”端木绯一说起奔霄就是口若悬河。

    话语间,她们就在管事的引领下来到了一排马厩前。

    “大姑娘,四姑娘,这边请,母马和马驹就在最前面的一间马厩里。”管事恭敬在前面为姐妹俩引路,“母马护犊,容易受惊,小的就专门给它安排了一间马厩。”

    马厩里的气味并不好闻,管事起初还有些担心两位姑娘受不住,却不知飞翩几乎是端木绯看着长大的,亲力亲为,早就习惯了。

    她的眼里只看得到那匹可爱的小马驹。

    刚出生才三天的小马驹才只有鹿那么高,眼睛水当当的,仿佛能滴出水来,身上长着稀疏的胎毛,四条腿显得尤为细长。

    它才出生三天,就已经十分活泼,一直围着母马打转,看到他们进来时,就从母马身后怯怯地探出头来。

    “姐姐,它可真可爱!”端木绯一眨不眨地看着小马驹,脸上露出一对浅浅的梨涡,越看小马越可爱……当然比自家的飞翩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

    “它的腿看来与乌夜小时候差不多长,以后一定是匹高大矫健的马儿。”端木纭含笑道。

    端木绯笑得两眼宛如月牙,频频点头,正想说什么,就听外面传来一个生硬的女音:“真是没意思!我还以为这里能有什么好马呢?看来看去,都是些再普通不过的马,比起我们草原,可差远了!!”

    那个挑剔的女音听着有些耳熟。

    端木绯转头看去,就见五六个年轻的姑娘家在马场副管事的引领下朝这边走来。

    这几个姑娘眉目深刻,身上都穿着颜色鲜艳的长袍,修身的衣袍衬得她们的身段窈窕玲珑,腰侧佩戴的铃铛饰品叮咚作响,带着明显的异族风采。

    走在最前面的少女身材高挑,五官深刻,秀美的脸庞上带着一抹倨傲。

    正是罗兰郡主。

    不仅是端木绯看到罗兰郡主,罗兰郡主也看到了端木绯,脚下的步子微缓,心道:真是冤家路窄。没想到这对姐妹也来这个马场看马。

    因为这些部族王公们被皇帝留在了京中,罗兰郡主、花城县主等部族贵女们也就没回去,整天在京畿一带四处瞎逛,游山玩水。

    也是最近听说这里有家马场,几个部族贵女就约好了过来看看。

    她们也都认识端木纭和端木绯,上前彼此见了礼。

    副管事恭敬地对着姐妹俩禀道:“大姑娘,四姑娘,这几位姑娘是过来看马的。”

    罗兰郡主闻言怔了怔,她本以为姐妹俩也是来马场挑马的。

    “原来这家马场是端木家的。”花城县主笑着与姐妹俩寒暄了一句,“倒是巧了。”

    也难怪这里的马不过如此。罗兰郡主漫不经心地随手甩了甩手里的的马鞭,不屑地想着。

    她昂了昂下巴,扫视了一眼马厩里的几匹马,声音骄慢,“端木大姑娘,这里的马实在是差了点,我刚才在马场看了大半圈,都挑不出一匹好马。你这里难道就没别的马了,可别藏着掖着啊!”

    “是啊,端木大姑娘,要是还有什么好马,赶紧牵出来啊。”一个穿翠绿衣袍的贵女上前一步,走到罗兰身旁,用挑衅的语气说道。

    随着这两人挑衅的话语,气氛一下子就变得凝重起来,空气中隐约有火花闪现,花城县主脸色微僵,其他部族贵女也是面面相觑,面色各异。

    “郡主请回吧,我们马场的马不卖郡主。”端木纭神色淡淡,黑亮的眸子里明亮清澈,像是平静无波的湖面般,显然没有被罗兰郡主她们激怒。

    空气又是一冷。

    姐姐威武。端木绯暗暗地给姐姐鼓掌,小嘴抿出了一个可爱的弧度,梨涡浅浅,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

    罗兰郡主冷冷地嗤笑了一声,下巴昂得更高了,“端木大姑娘,你这是承认你这里的马上不了台面?!”

    端木纭皱了皱眉,瞳孔中掠过一抹不快。

    这栖霞马场是妹妹的嫁妆,当然是最好的,不过是罗兰不懂相马,还故意找茬罢了。

    “我们马场的马随便挑一匹,都比郡主的马强多了。”端木纭抬眼与罗兰郡主四目对视,声音清冷。

    “端木大姑娘真是好大的口气!”罗兰郡主仿佛听了什么笑话似的,神色间掩不住的嘲讽。这对姐妹还真是一路货色,名下有个马场而已,莫不是以为她一个养在京城闺阁中的闺秀会比他们还懂马?!

    不知天高地厚!

    罗兰郡主骄傲地抬了抬下巴,环视身旁的几个部族贵女道:“谁不知道我们西北草原的马是大盛最好的马!”

    几个西北部族的贵女深以为然,频频点头。

    罗兰郡主挑衅地看着端木纭,“端木大姑娘,你既然敢如此狮子开大口,那可敢跟我比比!?我押二十匹西北的宝马。”

    端木纭动了动眉梢。

    她虽然没兴趣和罗兰郡主较量,但是对方提出的二十匹西北马却让她心动了。

    罗兰郡主是过分自傲,但是她有句话说的也没错,西北马确实是大盛马中的良马,而这百川族是西北诸族中最强盛的一族,所拥有的良马也是赫赫有名的,平日里可没那么容易弄到手。

    有人送马上门,这若是不收,岂不是太浪费了?!

    只是弹指间,端木纭心里就有了决定,从容地说道:“比就比,那我就押两千两白银。”

    普通的马七八十两就可以买一匹,西北马优于普通马,一百两上下也差不多了,两千两与罗兰郡主的押的二十匹马正好价值相当。

    她不会占罗兰郡主的便宜,更不会轻率地拿妹妹的嫁妆来赌,既然要打赌,就干脆出一笔价值相当的赌注。

    罗兰郡主自然不在意这区区两千两的彩头,对她而言,只要她赢了,就可以狠狠地打这对姐妹的脸,这就足矣。

    她今天骑的马是父王送给她的一匹宝马,千里挑一,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还有气势,都不会输给这些荏弱的中原马!

    她自信地说道:“那就请端木大姑娘随便挑一匹马吧,我们绕着这里的马场跑一圈,谁快就算谁赢,你觉得如何?”

    “好啊。”端木纭一口应下,朝旁边的马厩看了看,指着其中一间马厩对马场的管事道,“吴管事,我看那匹四蹄皆白的棕马不错。”

    “是,大姑娘。”吴管事唯唯应诺,连忙亲自去把那匹棕马牵了过来。

    那是一匹精瘦的棕马,比起罗兰郡主的那匹白马,它不够高大,也不够健壮,两匹马站在一起时,高下立见,棕马平庸无奇,就像是一匹路上随处可见拉车的马儿。

    那些部族贵女们出身北地,自打会走路就会骑马,也稍微懂点相马之术,不禁暗暗摇头,彼此交换着眼神。

    这个端木家的大姑娘毕竟是京城娇养大的姑娘家,马球是打得不错,骑术也尚可,但是显然对马是一窍不通。

    这场比试根本就毫无悬念,端木纭输定了!

    罗兰郡主也是这么觉得,看了看那匹棕马,好意地提醒道:“端木大姑娘,你要不要再换一匹马?你妹妹的那匹黑马是不错……”想起飞翩,罗兰郡主的眼底闪过一抹阴郁,“这一匹还差得远呢!”

    跟这种马比赛,自己未免胜之不武。

    反正这个马场的马,她刚才都看过了,根本都是些劣马,除了端木绯的那匹黑马,这里没有一匹马可以与她的马相提并论。

    端木纭点了点头,引以为豪地说:“我们家飞翩当然是最好的。”

    说话间,她从吴管事手里接过了那匹棕马的马绳,喂了它吃了一块松仁糖,又摸了摸它修长的马脖子,气定神闲地说道:“这匹马也不差,以它与郡主一比,绰绰有余!”她明亮的眼眸中熠熠生辉。

    那匹棕马满足地发出“咴咴”声,蹭了蹭端木纭的手,神情亲昵。

    真是不识好人心!罗兰郡主嫌弃地看了那匹其貌不扬的棕马一眼,反正她提醒过了,也算仁至义尽了,是端木纭非要自取其辱。

    “罗兰郡主,请。”端木纭一手牵着棕马,一手做请状,领着众人朝跑马场的方向去了,一副主人的做派。

    与此同时,吴管事很快就使人把跑马场一带的马匹都赶去了别处,清了场。

    端木纭和罗兰郡主分别上了各自的马,在起跑线前立定,花城县主自告奋勇地替她俩发令。

    一切就绪后,马场周围陷入一片寂静,只有不远处的马群那边偶尔传来马蹄声和嘶鸣声。

    所有人都屏息地看着一旁手执鼓槌的花城县主。

    “铛!”

    当响亮的锣鼓声响起后,两匹骏马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马蹄飞扬,踏在细砂铺就的地面上,尘土飞溅了起来。

    那匹白马不愧是西北宝马,很快就领先了棕马大半个马身。

    白马上的罗兰郡主回头朝端木纭抛下了一个得意自信的微笑。

    就她凭这种劣马还想与自己的马一争,真是井底之蛙!

    今天自己要让这端木纭知道她们之间的差距有多大!

    罗兰郡主高举马鞭在马臀上又甩了一鞭,“啪”,白马发出急促的嘶鸣声,跑得更快了……

    罗兰郡主意气奋发,将身子伏得更低了,打算把端木纭远远地甩在身后……

    “哒哒哒……”

    马场外观战的端木绯、花城县主等人的目光全都落在端木纭和罗兰郡主的身上,不少人都暗暗摇头,那翠衣贵女直接嘀咕道:“这场比赛胜负已定。”

    确是胜负已定。端木绯心道。

    对了。

    端木绯想起一件事,对着一旁的吴管事招了招手,附耳吩咐了一句。

    吴管事点点头,朝端木纭的方向看了一眼,飞快退下了。

    周围的那些部族贵女们都没有在意他的去留,注意力集中在了跑马场的比赛上。

    一白一棕两匹马越跑越快,很快,赛程就跑了近三分之一,两匹马在前方开始沿着椭圆的跑道转弯。

    渐渐地,局势发生了细微的变化。

    “花城,她……她好像追上来了些。”有一个部族贵女不太确定地说道,她口中的这个“她”指的当然是端木纭。

    端木绯在一旁一边吃着松仁糖,一边又点了点头,心道:不是好像,是确实。棕马的马首已经追上了白马的半身……唔,这么算算,下一个转弯,姐姐应该就可以领先了吧。

    她背后忽然传来一阵轻快的马蹄声,飞翩闻香而来,“咴咴”地叫着,撒娇着讨糖吃。

    端木绯随手投喂了它一颗糖,飞翩咬了糖后,就屁颠屁颠地又跑了,对场中的比赛毫无兴趣。

    没人注意端木绯和飞翩,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场中的端木纭和她胯下的棕马上。

    少女那精致的侧脸在阳光下仿佛在发光似的,她修长纤细的身体与马似乎融为一体,这一点在转弯时,显得尤为明显,转弯时,马速一点也没有缓下,少女灵活娴熟地配合着那匹棕马调整姿态与重心……

    “哒哒……”

    一时间,周围似乎只剩下了那两匹马的马蹄声,其它的声音都被一层无形的屏障隔绝在外。

    “哒哒哒……”

    观战的那几位部族贵女惊讶地双目园睁,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端木纭轻松地超越了罗兰郡主,以大半个马身的优势越过了终点线。

    “啪啪啪!”端木绯热烈地给端木纭鼓起掌来,笑得神采飞扬。她的姐姐可真棒!

    那一白一棕两匹马又冲出了数十丈才渐渐地停了下来,马蹄还在原地轻轻地踱着,鼻腔喷着气。

    罗兰郡主的脸色难看极了,完全不相信自己竟然输给了端木纭,喃喃自语地嘀咕了好几句“不可能”,然后,她目光如剑地看向了端木纭,尖声质问道:“你……你到底做了什么,这只是一个破破烂烂的马场,能有什么好马!”

    对,一定是端木纭动了什么自己不知道的手脚,以前父王好像说过,有的人会给马下药,还会在赛场动手脚……要作弊的手段多的是。

    端木纭冷冷地给了她四个字:“一叶障目。”

    顿了一下后,她眯了眯眼,又道:“罗兰郡主,你不会是想赖账吧?!”

    “放心吧,我不会赖账。”罗兰郡主脸色黑了一半,咬牙道。他们百川族一向说话算话。

    罗兰郡主心里其实不服气,可是方才是她当众允下了彩头,如果她不给的话,别人只会说她赖账,说她百川族失信。

    “郡主不会赖账就好。”一旁的端木绯笑眯眯地点了点头,颇为欣慰的样子。

    她走到了端木纭的身旁,对着吴管事做了个手势,吴管事立刻就把方才拟好的欠条拿来了,呈到了罗兰郡主跟前。

    “还请郡主画押吧。”端木绯又道,小脸上笑得更可爱了。

    飞翩屁颠屁颠地跟在端木绯身后,就像小跟班似的,它咬咬端木绯的袖子,意思是,糖呢?!

    罗兰郡主看着这对姐妹俩和她们的马,心里憋着一口气不上不下,很是憋屈。

    她才刚说了不会赖账,只能以拇指按了红印泥,在欠条上盖了手印,然后不服气地又道:“端木大姑娘,我要跟你再比一次,我再押……”

    “罗兰。”这时,花城县主出声打断了罗兰郡主,表情有些复杂地说道,“这匹马应该是匈奴马。”

    这马看似普通,其实是匈奴马。

    匈奴马体形矮小,皮厚毛粗,其貌平平,实则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它在起步与冲刺上也许不如大宛宝马、乌孙马等,但是它四肢强健,奔跑的速度均匀稳定,体力耐力尤为突出。

    这一回是罗兰看走了眼,这场比赛的输赢毋庸置疑,即便是再比下去,罗兰也只会输得更多。

    匈奴马?!罗兰郡主再次看向端木纭胯下的那匹平凡的棕马,惊道:“这不可能!你怎么能弄到匈奴马?!”

    八十年前,匈奴族被被当时的镇北王带领镇北军屡屡挫败,不得已举族西进,曾经令人望之生畏的匈奴军马也就渐渐地在历史的长河中湮灭了,消失得无声无息……

    最近这几十年来,只是偶尔有人在西北草原和北境草原看到一些匈奴马神出鬼没,但是这野马野性未驯,想要拿下并驯化也并非易事。

    端木纭才懒得跟罗兰郡主多说,只给了四个字:“无可奉告。”

    说着,她翻身下了马,在马脖子上温柔地摸了摸,那匹棕马欢乐地犯翻了翻上唇。

    这匹马真的是匈奴马吗?!罗兰郡主看着端木纭身旁的棕马,心里还有几分狐疑,趾高气昂地又道:“我要买一匹这匈奴马!”

    “不卖。”端木纭想也不想地拒绝了。

    这匈奴马她本来就不打算卖,更别说是卖给罗兰郡主。罗兰郡主此人既没相马的眼光,骑术又不好,对马又毫无爱护之心,根本就配不上自家的马。

    罗兰郡主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还想说什么,但是端木纭已经没兴趣听了。她淡淡地对吴管事吩咐道:“吴管事,送客。”

    吴管事与副管事连忙上前,皆是对着罗兰郡主伸手做请状。

    端木绯崇拜地看着姐姐,心里再次叹道:姐姐威武!

    端木纭不想再理会罗兰郡主她们,挽起了端木绯的胳膊又往马厩的方向走去,“蓁蓁,我们去看小马驹去。”

    罗兰郡主目光阴沉地看着姐妹俩的背影,终究甩袖而去,花城县主等人也紧随其后地离开了栖霞马场。

    端木纭挽着端木绯一边往前走,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话:“蓁蓁,这个马场,我打算不以做买卖为主,我想要繁衍马种。现在马场里有匈奴马、河西马、波斯马……”

    端木纭说起来马来,神采焕发,端木绯傻乎乎地看着姐姐那精致的侧脸,心道:当初买下这个马场的时候,这里有这么多种名马吗?

    她记得这里原本都是些普通马吧?

    端木纭仿佛猜出了端木绯的疑惑,转头对着她笑了,解释道:“都是我拜托岑公子帮忙买到的。”

    岑隐?!端木绯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神情微妙,为什么这些她都不知道!!

    马厩里的那匹小马驹反应比端木绯更大,它看到两个陌生人又来了,猛地弹跳了起来,三两下就躲到了母马的身后,然后好奇地探出头来,再躲回去,接着又探出来……

    看着小马驹那可爱的样子,端木纭不禁勾唇笑了,唇间逸出了清脆爽朗的笑声,目光灼灼地看着那匹小马驹。

    “蓁蓁,它是不是很棒?”端木纭的神情中透着一抹慈祥的味道,“它的母亲是乌孙马,父亲是匈奴马……”

    她话音未落,就见刚才那匹四蹄皆白的棕马在她们身旁跑过,欢快地跑进了马棚里。

    小马驹立刻就从母马身后跑了出来,亲昵地蹭了蹭棕马,棕马用长长的马尾巴拍了拍小家伙。

    看着这一大一小亲昵地彼此互动着,端木纭眸色微微凝滞,似乎想到了什么,周身散发出一种怀念的气息,混杂着淡淡的悲伤。

    “姐姐。”端木绯上前一步,拉住了端木纭的袖子,与此同时,在她身旁蹭了好一会儿的飞翩也咬住了她的袖子。

    当端木纭转头看向妹妹时,看到的就这一幕,忍俊不禁地笑了,眉目疏朗。

    “蓁蓁,当年在北境的时候,爹爹就想过也试过培育马种,我还留有一些爹爹的笔记,这半年来我一直在研究这些笔记。爹爹曾说,如今战场上常用的乌孙马、辽东马体型高大,性子温顺,耐力也不错,却不如这匈奴马勇猛沉稳,不畏严寒……”

    “这次又得了百川族的西北马,也是意外之喜了。听说西北马四肢关节结实,听觉灵敏,夜晚入睡也能听到声音,而且记忆力很强,尤其对于饮水、食草的地点记忆清楚,那些西北部族要是在草原里迷路,只要相信他的马,就能回到驻地。”

    端木纭侃侃而谈,目光又看向了前方的棕马和小马驹,眸子比那夜空中最璀璨的启明星还要明亮。

    “待会儿,我得让黄师傅亲自去千雅园挑马才行……对了,蓁蓁,你还不认识黄师傅吧?这是岑公子介绍的养马师傅,是从军中退下来的。”

    “……”端木绯的表情更微妙了,心道:姐姐高兴就好。

    端木纭还在接续说着:“黄师傅也整理了一些养马、育马的笔记给我,我看着真是受益匪浅。可惜今天黄师傅去别家马场看马了。”

    端木绯看着端木纭说到马时那精神奕奕的样子,笑得眉眼弯弯。

    姐姐能找到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真好!

    端木绯知道,以端木纭的脾气,她其实并不喜欢府里的那些琐碎的内务事,姐姐聪明,细心,胆大,机敏,还是更适合去做一些更具创造性的事情。

    “姐姐,过几天我们再来看马驹。”端木绯笑吟吟地说道。

    端木纭应了一声,飞翩见端木绯不理会它,又跑来缠着端木纭,端木纭心软地摸了一颗松仁糖给它吃,轻声道:“这是最后一颗。”

    她摸了摸飞翩的脖颈,又道:“想要培育出一个新马种不是一年半载可以成的,蓁蓁,这个马场可能好几年都赚不上什么钱了。”

    “姐姐,我们有银子!”端木绯豪爽地拍了拍胸膛,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

    端木纭抬手揉了揉端木绯柔软的发顶,笑得温柔和煦。

    “蓁蓁,我们再去看看别的马。”端木纭拉着端木绯的手,又往别处去了。

    飞翩还不死心,屁颠屁颠地跟在姐妹俩的身后。

    没一会儿,霜纨也跟了过来,再跟着,方才与飞翩玩过的几匹马儿也“哒哒”地跑了过来,就见姐妹俩带着一群马儿在马场四处溜达着,所经之处,引来不少长工、马匹打量的眼神,形成一道奇异的风景。

    端木纭信心满满地想要好好打造栖霞马场,回去后,就又重新整理了笔记,每天忙里偷闲的翻看一些马经。倒是很快就把罗兰郡主一行人抛诸了脑后。

    然而,罗兰郡主却没有忘,没几日,百川族的吉尔斯亲王就亲自登门了。

    “端木大人,本王这次冒昧登门是想向大人购买贵府马场的匈奴马。”吉尔斯开门见上地道出来意,“本王愿意出重金。”

    端木宪愣了愣,有些意外。

    端木府的公中是没有马场的,但是端木宪知道大孙女给四丫头买了个马场当嫁妆,自家的产业里一共也就这一个马场,别说是吉尔斯亲王,任何人想动四丫头嫁妆的主意肯定是不行的。

    端木宪浅啜了热茶,放下茶盅后,才笑呵呵地打起太极来:“那马场不过是小孩子家家小打小闹,养了些马,这匈奴马已经绝迹百年多,我家的马场怎么可能会有。”

    吉尔斯如何会信端木宪的敷衍之词,又道:“端木大人,本王只要一对匈奴马,愿出价五千两白银。”这可是高价了。

    端木宪要是会被区区五千两打动,他今天就不会位及首辅了,也不管他相不相信,笑眯眯地说道:“王爷,真是可惜了。敝府真的没有匈奴马。”

    说着,端木宪话锋一转,笑得更亲切了,“王爷,再过一个多月,皇上就要南巡了,王爷可要随驾?”

    吉尔斯嘴角一抽,脸色顿时就变得僵硬了起来。

    这段时日,他和几个西北部族王公最怕听的几个字就是什么“南巡”、“江南”了。

    这段时日为了从他们这些部族身上抠银子,端木宪可没少找他们,搞得吉尔斯头痛欲裂,零零总总地出了不少血,这一回要真是跟去江南,那不是等着再被挖一块肉吗?!

    老狐狸,端木宪真是个钻到钱眼里的老狐狸,也难怪皇帝会任命他为首辅!

    吉尔斯心里登时后悔了,觉得今天就不该来找端木宪。

    “咳咳。”吉尔斯清了清嗓子,搪塞道,“端木大人,本王已经一年没回西北了,百川族琐事繁多,那边屡屡来信催本王回去,也就是为了万寿节,本王才耽搁到现在。说到万寿节,本王给皇上备的寿礼好像今天就要到了,本宫就先告辞了。”

    说着,他也不等端木宪说话,就拱了拱手,迫不及待地告辞了。

    等他出了端木府,被迎面而来的晚风一吹,才想起了自己此行最初的用意。

    糟糕,他居然被端木宪这老狐狸忽悠了过去!

    但是,一想到匈奴马,吉尔斯又心痒痒,不想放弃。

    曾经,匈奴人骑着匈奴马在北地与西北来无影去无踪,所经之处,寸草不生,凭借着就是他们的弯刀和匈奴马,不过自匈奴人消失在这片土地上,近百年来,草原上也罕见匈奴马群。

    这么好的战马就在眼前,他就要这么错过吗?!

    吉尔斯回头朝端木府看了一眼,还有些不甘心,若有所思地眯了眯眼。

    他都动了心,他不信皇帝会不动心。

    吉尔斯忙着上蹿下跳,然而,他还没找到机会见皇帝提提匈奴马的事,就先中暑晕倒了。

    现在是七月下旬,正是京城最炎热的时候,西北虽然晒,却没有那么热,夏季的夜晚一般十分凉快,可是京城不同,包括吉尔斯亲王在内的西北部族的王公们还从没经历过京城的这种高温,中暑、腹泻、发烧等等,状况不断。

    皇帝的住处当然少不了冰盆,却也还是各种不适。

    皇帝犹豫着要不要去行宫避暑,这才露出那么点苗头就把端木宪吓得不轻,赶紧以现在去避暑会赶不上九月初的南巡为由把皇帝安抚了下来。

    饶是这样,端木宪也没有松一口气,国库的银子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也只是勉强凑到了筹备南巡的花费——皇帝南巡排场自然不小,要备至少一千多艘大小船只,要在沿途修建让皇帝休息的驻跸之地,连带附近一带的道路、桥梁、码头、名胜等等都要进行修整,这都需要耗费银子,必须由国库下拨给地方……各种琐事堆积在一起,端木宪天天都头痛欲裂。

    这些北境、西北的部族个个奸猾,让他们掏点银子就光知道打太极,尤其是百川族,连自家四丫头的嫁妆都想买,开口就是五千两买一对马,肯定是钱多得烧手了!

    端木宪愤愤地想着,额头不知不觉中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一个冰盆根本就不经用,空气还是闷热不堪。

    就在这时,长随挑开竹帘进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食盒,禀说:“老太爷,大姑娘命人送了冰、绿豆汤和杏仁豆腐。”

    户部自然有冰,但是这冰的量实在不够日日花用。

    端木宪忍不住朝那融化了大半的冰盆看了一眼,心里觉得自家大孙女真是体贴入微。

    哎,这么好的孙女,怎么就嫁不出去呢……都是别人家没眼光!

    长随连忙把那化了的冰盆给换了,替换上了两个新的冰盆,屋子里的气温仿佛一下子凉爽了不少。

    端木宪喝了绿豆汤吃了杏仁豆腐,又分送一些给了户部的属官们,没一会儿,他就觉得浑身舒爽,连脑子也似乎清明了一些。

    他以茶漱了口,又把自己收拾了一番,就离开了户部衙门,打算前往文华殿。

    未时过半,外面的正是最热的时候,以致这骑马快也不是,慢也不是,很快,端木宪又开始出汗了。

    端木宪缓下了马速,以帕子擦了擦额头的汗液,没等他把帕子收起来,三四匹骏马自前面的一条街驶出,马上的人做武将打扮,鞭子重重地挥在马臀上,几匹马横冲直撞地往这边飞驰而来,惊得路上的行人连忙往路边躲去,一片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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