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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古代生活初体验

作者:我爱流动性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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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后,银货两讫,古云拿到了他的那70多两银子。

    走出当铺,古云这才细细打量起周围的街道来。

    现在已经过了掌灯时分,这条街道应该是繁华地段,周围好几间店面透出灯光来。看上去,是两家赌坊和三家妓院。

    赌坊,古云没兴趣,但是妓院,古云倒有些兴趣。不是去嫖,而是作为一个现代人,纯属好奇罢了。不过,现在可不是去光顾妓院的时候,家里爷爷的头七还没过呢,怎么能去这种地方。

    按耐住好奇心,古云往前走去。不一会儿,来到一间客栈门前,摸了摸肚子,一脸苦笑。话说,他今天太投入,忙活到现在,还没吃晚饭呢。

    古云走近这家客栈,店小二马上凑了过来,吆喝道:“这位客官,打尖儿还是住店?”

    “给我留一间上房!”古云吆喝一声,寻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下来,又招呼道:“小二,给我整一壶好酒,两个好菜!要最好的!”

    “好嘞——客官稍等!”店小二欢天喜地,几乎是小跑着去了后堂。要最好的酒菜?这是碰到大财主了!

    古云这才打量起店里其他客人来。在他打量其他人的同时,其他人也在打量他。要知道,像他这样短发、奇装异服的可不多见。

    不一会儿,小二就端着一壶酒,两道菜走了过来。这时候早过了饭点,店里只有三两桌客人,所以厨子烧菜很快。

    店小二放下酒菜,退到一边,“客官,您慢用!”

    古云提起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酒一下口,他就是一皱眉头。这酒太淡了,跟现代的那种高度白酒没法比。招来小二,古云皱眉问道:“小二,这是最好的酒?”

    “客官,这是本店珍藏的三十年十里香,是本店最好的酒!”店小二心里一阵鄙视,莫非这公子哥喝不了酒?

    古云点点头,不说什么了。想来是这时候还没有蒸馏酒,这类似黄酒的酒,度数高不到哪里去,当然下口没有那种太过辛辣的感觉。心想着,什么时候,我也来开一家酒馆,专卖现代白酒,那还不发了。

    客栈的其他酒客见到这一幕,窃窃私语起来。

    “这位公子莫不是第一次喝酒?”

    “是呀,怕是偷偷溜出来的吧!”

    “你们可看清了,那位哪里是什么公子啊,明明是个刚还俗的和尚。哼,酒肉和尚!”

    ……

    古云在想着心事,丝毫没注意闲言碎语。他拿起筷子品尝了一下菜肴,感觉很满意。要说这酒喝不惯,但菜还是没得说的。原生态有机食品,绝无农药残留物。最妙的是,吃惯了现代油油沥沥、大量化学调味品充斥的大餐之后,这古代算得上原汁原味的菜肴,很是对胃口。

    古云大快朵颐,到底是饿了,一顿饭,没吃多少时间,连酒带菜吃了个精光。

    不过,一结帐他才知道,这古代的酒菜也不便宜啊!这一顿吃了十几两银子,一壶酒占了大头,按现代的算法,这一壶酒价值上万,很是无语。

    结了账,古云在店小二的带领下,回房休息。

    古代实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这么早睡觉,对于古云来说,有点不习惯。闲极无聊,他突然很想搞清楚两边的时差。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以后说不定会穿错时间,碰到意想不到的麻烦。

    于是,古云关上房门,穿了回去。找到自己的电脑,打开,又找来一只闹钟,把时间调到和电脑一样。电脑自然是留在现代,闹钟则穿过来放到古代。然后分别在现代和古代待上一会儿,并记录下时间。如此反复几次之后,终于让他发现了规律。

    奇妙的规律!在现代待12分钟,古代才过去1分钟。可穿到古代待12分钟,现代又只过去1分钟。总之,古云待在哪里,他不在的地方的时间就会呈12倍的慢下来。

    “这还真是以人为本啊!”古云一阵感叹:“就是不知道古代的一天是不是24小时?这就需要在古代至少呆足一天才能确定。好吧,既然没有体验过古代的客栈,那就在这里住下来看看吧!”

    也许是喝了酒,古云这一觉睡到大天亮。

    第二天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到街上买了油条包子,边吃边逛了起来。

    要说这古代县城,砖木结构的房子占了多数,甚至还有不少全木结构的,这要是一把火烧下去,肯定损失惨重。由此可见,古人的防火意识一定不一般。

    逛着逛着,古云来到了一个裁缝铺前。他琢磨着,在这古代再穿身上这些奇装异服,恐怕走到哪里都会是众人的焦点,想不引起注意都难。为了以后行走方便,是该做两套这古代的长衫了。

    古云走进裁缝铺,迎面一个中年汉子正在忙着缝制衣服。店面不大,靠东首的墙边,一字排开摆着些布匹。看样子,裁缝铺里面也是出售布匹的,他们提供一条龙服务。

    “老板,给我做两套儒士服。”古云懒得再到专门的布店去买布,直接在这里全部搞定。

    中年汉子就是店老板,他抬头看了看古云,颇觉惊奇。古云身上穿的衣服虽然有些奇装异服之嫌,但胜在简介大方,对日常生活的影响很小。只是,古云的头发,让店老板微微皱了皱眉,古人对身体发肤的重视可不是说着玩的。至于说“老板”二字,就更是新鲜了。

    生意上门,没有不做的道理,店老板回答道:“这位公子,可买好了布匹?”

    “没有,就在你这里挑吧,要最好的。”古云眼睛朝着东首的那一排布匹望去。

    店老板立马放下手中的活计,走过来,扫过其中的几匹布,介绍道:“这些都是正宗的绫罗绸缎,本店在格州城进的货,230文一尺。”

    古云也去拿手摸了摸,不过他可摸不出好坏,只能凭手感的舒适度判断。随意指了其中两种花色的布匹:“就这两种吧。”

    “好的。”店老板心里一喜,这样不还价的顾客还是不多见的。他招呼道:“您的身长体宽需要本店量一下吗?”

    “嗯,你给我量一下吧。”古云点点头。

    “那好。”随即,店老板拿出一卷软尺,开始测量起来。

    古云随着店老板的摆弄,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来,“老板,我这头发比较短,行走多有不便,你看有什么帽子之类的东西吗?”

    店老板看了古云的头部一眼,说道:“儒士帽即可,只是脑后有些空档恐怕难以遮住,如果将儒士帽改一改,不细看应该不会露出破绽。”

    “那好,那就按刚才选的两种花色,一样做一顶儒士帽,还望老板多多费心!”古云拱了拱手,客气道。

    店老板谦虚道:“好说好说,一共是4两7钱银子。定金是1两,5天后来取。”

    “5天?”古云一皱眉,他可不想等五天,“老板,我急着用,你看能不能今天加个班。”

    虽然不明白“加班”是什么意思,但店老板猜得出来,“公子,即使是赶工,最快也要三天。”

    “老板,你多弄点人手,赶个工,价钱你说!”古云祭起了“钱”这个大杀器,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这个道理。

    店老板心道,看在钱的面子上,赶赶工吧,“最快明日申时可以做好,不过这价钱嘛,恐怕需要6两银子。”

    “好说,这是6两银子,老板这下放心了吧。”古云掏出大小共6两银子,他打算首次就付清。

    这让店老板喜上眉梢:“好,既然公子如此爽快,那我就保证按时做好。公子明日申时过来取就是了。”

    “那就拜托了。”古云一抱拳,告辞走出了店铺。

    青冈县城并没有多大,一个上午,古云就逛遍了。下午,他专门找人攀谈,想要套出一些信息。几番打探之后,终于让他摸清了基本情况。

    这里的历史跟地球很不一样,自从真武始皇帝统一诸国起,第一任王朝持续了500年。但是,从第二任王朝开始,每个朝代的历史越来越短。如今的大顺朝,虽然只有130年,但已经风雨飘摇了。

    古云由此得出结论,这里绝不是中国古代。如果再加上看到的一副大顺全图,他肯定这里也不是什么地球的平行时空,因为大顺的海岸线跟地球上的任何一处都不一样。只能说,这是个类似地球的行星。

    为了摸清一天的具体时间,也为了等儒士服做好,古云在古代又住了下来。

    到了第二天,他总算摸清了时间情况。这里一天大约22个地球小时,看来这颗星球的自转比地球略快。当然,当地有自己的历法,他们还是将1天分作12个时辰,一年也正好360个当地天,一些节气等信息也跟地球的叫法差不多。

    连续两天的闲逛,在加上大吃大喝,古云身上的银两花去了大半。

    与此同时,他感觉身边不时晃荡着几个小混混模样的人,似乎是被盯梢了。这让他感觉这里不安全了,看来得回去买点防身器物了,自身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正好,也要回去给爷爷上几柱香、烧点纸钱。

    那就回去吧!古云有了决定,不过,不能一点收获都没有就回去,他将手上剩余的银子拿去兑换金子。这一兑换可把他高兴坏了,这里的金银兑换比例高达1:5,让人咂舌。古云差点都想回现代去拿银子来换金子了,好在现代和古代的其他商品差价也大,更加暴利,这才让他打消了那想法。

    将手中的银两兑换了2两金子,其余的留下备用,古云取了做好的儒士套装,带上逛街时随手买下的几个古代物件,找了个隐蔽的地方,穿了回去。</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