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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签名售书

作者:醉卧笑伊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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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与吴笛一起来到现场的,还有苏暖这位吴笛的闺蜜,她与吴笛的关系非常好,好到可以互相拥抱着睡一张床的程度。

    “诶?让我们两个现场给这些书迷们唱几首歌?”吴笛疑惑道。

    主办方的工作人员硬着头皮说道:“这当然还是取决于您。”

    “那就唱好了,笛喵的现场发挥绝对不会有任何问题的……我也是!”苏暖脸上带着略显迷糊的笑容,说出来的话语倒是意外的自信。

    吴笛想了想,也觉得这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内容,毕竟今日来这里的,可不仅仅是书迷,还有其他方面的粉丝。

    在现场的粉丝们得知吴笛在签名售书之前,会给带来两首正在音悦网上的人气歌曲《甜甜的》与《简单爱》时,其中的乐迷们自然非常的开心:

    “太好了,没想到这次能听到笛子的现场演唱,上次的错过了,没想到这次居然有这样的惊喜!”

    “真是幸运!我正好最喜欢这两首超级可爱俏皮的歌曲,非常好听呢!”

    “为什么我觉得《甜甜的》与《简单爱》由笛子来唱会很违和……总觉得这应该是男人唱的歌。”

    “切,这样的歌由笛子来唱才是最棒的,若是笛子有喜欢的女孩的话,那我也就放心了,百合什么的最有爱了,笛子绝不能被男人玷污!”

    ……

    吴笛与苏暖携手出现时,又引发了粉丝们的一阵骚动,实际上苏暖这位娇小可爱的女孩,拥有的粉丝也很多,因为她笑起来很甜,简直就像是《甜甜的》与《简单爱》中的女主角一样。

    苏暖的声音,也比较适合这两首歌。

    在万众瞩目之下,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地唱了起来,效果倒还不错——

    说不上为什么 我变得很主动

    若爱上一个人 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想大声宣布 对你依依不舍

    连隔壁邻居都猜到 我现在的感受

    河边的风 在吹着头发飘动

    ……

    我想就这样牵着 你的手不放开

    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 没有伤害

    你靠着我的肩膀

    你在我胸口睡着

    像这样的生活 我爱你你爱我

    ……

    两个女孩唱的这首《简单爱》虽然非常好听,不比周婕纶差。但是给人的感觉却怪怪的,在场的听众们都不由自主想到了两个女孩,如歌词中的那样“你靠着我的肩膀,你在我胸口睡着”的画面。

    若吴笛与苏暖是两只恐龙的话,那这样的画面一定非常重口,然而吴笛却是一位超级美少女,《自由》之上的唯美写真照,简直让人美哭了,而苏暖也是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孩,由于她体型娇小。正适合当作抱枕……

    因此。当幻想这两位女孩抱在一起的时候。一幅极为唯美的画面便在不少人脑海中生成,那样的美感,自然让这些人感觉挺好。

    那些来到现场的比较萌百合的死宅们,已经嗷嗷叫了起来。实际上黑白格子乐队中的几位女孩,都已经被这些人配对好了,自古腐女爱耽美宅男萌百合确实有那么些道理。

    就连不属于宅男的一些知识文化水平较高的《舌尖上的名著》的书迷,比如这位名叫栗庆阳的大叔级人物,看其穿着打扮,就属于那种职场精英,他的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本人比较喜欢阅读名著,而恰巧他看到了吴笛的这本书,阅读之后。当然欲罢不能,他觉得这个作者的岁数怎么着也至少三十以上吧,并且非常精通美食。

    可在知道作者吴笛竟然是个正在上高中的女孩后,他差点就喊出了“这不可能”这样的反派专用语,因为这本书中作者流露出来的哲思与阅历。实在无法想象对方是个高中生!

    在好奇之下,去深入地了解吴笛的资料之后,他也渐渐释然了,没想到华夏竟然又出现了一位真正的天才,凡人没法做到的事情,天才能做到也是理所当然。

    栗庆阳在追完了《舌尖上的名著》之后,也去将吴笛的其他著作看了,自然被坑得够呛,但是不得不承认,吴笛所写的小说非常的吸引人,简直让人欲罢不能。

    而这个时候,现场听了吴笛与苏暖所唱的歌曲之后,他觉得自己整个人也年轻了十岁一样,他之前其实并没有太过关注吴笛在音乐上面的发展。此时,他才发现,自己好像错过了许多好听的歌!

    《简单爱》唱完之后,吴笛很落落大方地与书迷们互动了一下,微微喘着气的吴笛,姿态非常的美丽诱人,紧接着比《简单爱》更加可爱的《甜甜的》也出现在所有人的耳边——

    我轻轻的尝一口你说的爱我还在回味你给过的温柔

    我轻轻的尝一口这香浓的诱惑

    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

    ……

    在吴笛与苏暖唱出这首可爱俏皮的《甜甜的》时,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非常热闹,而正在观看直播的网民们,同样觉得这两个女孩十分可爱,当然也有网上吴笛的粉丝在后悔没有去这次的签名售书活动。

    之后吴笛开始签名售书时,几乎所有的书迷们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神色,而吴笛则面带微笑地在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或是对方要求的寄语。

    不得不说,吴笛本人的字当然是十分出色的,她在写文的同时,基本上就相当于在练字了,而她现在,也早就习惯了“吴笛”这两个字,而非“吴迪”。

    想到吴迪,她不由蹙了蹙眉,因为她这时才发觉,原来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和他联系了……这不由让她感到有些不适应,因为她似乎已经习惯了有个对她百依百顺的人。

    就在吴笛给她的书迷们认真签名时,有一辆满载着玫瑰花的敞篷跑车来到了吴笛签名售书的现场。

    一个油头粉面的公子哥从跑车上走了下来,穿着笔挺华丽的衣衫,从车上捧下一大堆的玫瑰,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知是他如何从众多的书迷中杀出一条血路的,他来到吴笛的面前,就大声表白道:“吴笛,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